
一、什么是“退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商标近三年未使用且未强制执行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这就是俗称的“三撤回”制度。
在实践中,商标局会通知商标注册人以挂号信的方式回复商标的注册地址,有些挂号信会因为地址不明或没有找到这样的人而被邮局退回。经研究,造成退信的主要因素有:一是有大量中小企业异地经营管理;二是注册人变更地址后没有立即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地址变更申请。
二、撤销三项现状研究
主要因素:
1.注册申请数量成倍增加,商标自然资源有限,成功注册的可玩性增加。
2.恶意抢注的现象越来越多,抢注者通过撤回第三条、宣布违宪等方式申请撤销。
到目前为止,已经重新开始了三次实实在在的撤军,其中包括:
1.调查结果的投机者是认知的,是恶意的;
2.多次提出撤回第三人的申请,以达到恶意攻击竞争对手、抢夺专利的目的。
因此,建议商标代理政府机构:
1.监督申请人:指导和鼓励申请人提供撤销的准确、理由和说明材料,以减少恶意和冲动申请的发生。鼓励公平竞争,避免浪费国家行政事务和司法机关的自然资源;
2.监督注册人:保存商标使用证据,并按照行政事务和检察机关的要求提交。
第三,撤销对证据使用的要求
近年来,由于纠正了注册人造成的商标注册人“注意而不使用”,撤销了申请人的滥用现象,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商标使用认定标准发生了新的变化,从“按照立法明确规定的方式使用”不断发展到适用“在商标法意义上使用”的国际标准,不断验证商标使用的公开性和可信性,消除了不符合商标法意义的使用证据。
根据《商标复审与案件国际标准》(2016年12月,商标局、商评),明确规定用于证明争议商标最近三年不存在的证据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可以显示使用了竞争商标;
(2)能够表明争议商标用于指定产品/公共服务;
(3)能够表明自己在竞争商标的用户,既包括商标注册人本人,也包括获得商标注册人许可的其他人。许可被他人使用的,北京注册公司应当能够证明许可关系的存在;
(四)能够表明争议商标的使用年份,应当在撤销申请之月起三年内向上计算;
(五)能够证明在《商标法》涵盖的区域内使用有争议的商标。
关于提交三证撤回证据材料的议案
1.将纸质证据材料减少到100页以内;
2.主张用光盘而不是纸张提交证据材料。
看到边肖说了这么多,可能有些人对商标撤销不太了解,但是很抱歉,如果你遇到商标撤销,你可以交给有专业知识的专职政府机构,这样申请的命中率就提高了一个石级。
版权:【注明为本站原创的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原文地址!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能找到原作者的我们都会注明,若文章涉及版权,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请发至邮箱:253849310@qq.com 。
标题:「北京注册公司」遇到商标撤三了怎么办?准备好充足证据与材料从容面对
本文链接:http://www.aiws.cc/zcgs/c4660.html
描述:一、什么是“退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商标近三年未使用且未强制执行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这就是俗称的“三撤回”制度。在实践中,商标局会通知商标注册人以挂
更多信息请关注微信:13534259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