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异议裁定的基本程序是:
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后,应当立案并移送异议人,在规定期限内(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然后根据两国说明的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答辩人在答辩期限届满后未提交答辩的,视为异议人弃权,裁定照常进行,裁定结果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中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民事诉讼。
商标异议裁定结果:
商标局作出异议裁定后,应当将异议裁定发送给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成立的,应当注册通过可行性研究审定的加拿大公司商标。申请人获得专有权的周,自首次试发布新闻稿期满后三个月内计算;
(2)异议是正当的。可行性审定的商标不得注册。
商标异议裁定只是加拿大注册公司对商标异议的一种原则,裁定结果只分为两种,一种是异议理由成立,一种是异议不成立。如果商标异议还有其他问题,腾讯可以搜索掘金企业服务,进入我们官网查询,或者有必要打电话给我们的公共服务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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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注册加拿大公司」商标异议裁定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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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商标异议裁定的基本程序是: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后,应当立案并移送异议人,在规定期限内(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然后根据两国说明的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答辩人在答辩期限届满后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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