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A:在成都注册,想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捷锐财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变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的新闻稿》(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18号新闻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配额自2015年4月1日起进行登记,登记事项由增值税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理论上,目前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经从原来的申请认定制转变为配额登记制。纳税人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配额登记簿》,并按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财务登记护照,且填写的明细与财务登记数据完全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在事后登记,方可获得一般纳税人配额;纳税人的明细与财务登记数据不完全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将需要补充的明细告知纳税人。
捷锐金融会给你举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难题。
捷锐金融客户B是零星纳税人,应税营业额已超过规定的国际标准80万元,问题来了。如果公司没有到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额度登记,是否可以继续按照零星纳税人方式纳税?
捷锐财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变更的新闻稿》(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18号新闻稿)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明确规定的国际经营范围变更流程标准的,按照本新闻稿第二条或第三条的明确规定,在审批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出申请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的变更经营范围截止日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编制《财务事项申请表》,并告知纳税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如仍未办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组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增值税税额按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你公司不能继续按照零星纳税人的方法纳税。更多信息请登陆捷锐财经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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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营业范围变更流程」如何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多长时间才能认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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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客户A:在成都注册,想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捷锐财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变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的新闻稿》(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18号新闻稿),增值税一般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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